张家港市桃源食品有限公司从2023年3月份开始,全面落实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第60号令)的规定,落实好食品安全“两个责任”,并做好食品安全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工作。